的确,所有的广告都是为了尽可能引发更多人的关注,但前提是广告内容要建立在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基础之上。一旦这条底线被突破,广告不仅失去了该有的灵魂,也难免构成一种公共冒犯。因此,对于再三出现的翻车广告,不仅广告发布者和品牌方应该引以为戒,多一点价值上的坚守,作为受众的围观者也应该展现出该有的价值立场,不为那些突破社会共识和价值底线的广告“买单”。当然,有些广告触及到法律红线,监管部门也应该依法给予应有的规制。
广告需要创新,但总有些价值底线是不应该被拿来作“卖点”的,更不应该以博出位为乐,以“打擦边球”乃至恶趣味来换关注和流量。即便是在“流量为王”的时代,我们也希望有更多的企业,尤其是那些知名企业能够经得住诱惑,不为“不分好坏,只问关注”的不良营销风气推波助澜。这是对受众的尊重,也是对于品牌形象的必要呵护